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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幻文学(FantasyLiterature)简介[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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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幻文学(fantasyliterature)简介

    作者:朱学恒

    将古代的传说加以夸大,修饰成符合听众的期待是每个说书者的任务。也因此,原先平淡无奇的历史,到了他们口中就变成了精彩无比的英雄事迹。无论是众英雄在海上冒险的荷马史诗奥德赛【注1】,或者是单枪匹马的英雄贝奥武夫【注2】,甚至是亚瑟王得到神剑、圆桌武士【注3】寻找圣杯,都是奇幻文学的着名产物。

    【注1】奥德赛(odyssey),意为奥德赛斯流亡记,与荷马的另一史诗伊利亚德(iliad,特洛依城攻防战)齐名描写木马屠城记中的希腊英雄奥德赛斯于战后历经千辛万苦回到自己国家的故事。国内有多家出版社翻译中文版印行。

    【注2】亚瑟王与圆桌武士(kgarthurandknightsoftheroundtable)是一个规模庞大复杂的文学传说总集,也是西方最广为流传的冒险故事,一般以authurianre通称。其中最脍炙人口的包括石中剑、湖中女神(dyoftheke)、蓝斯洛(ncelot)与关妮薇evere)的恋情、高文与绿骑士(sirdthegreenknight)、加拉哈德和柏西法寻找圣杯(sirgahadandsirercivandtheestfortheholygrail)等等。

    【注3】贝奥武夫(beowolf,或作毕欧渥夫,此处采台大外文系颜元叔教授译名)是北欧瑞典南部的勇士,出现在一篇英国人写作的冒险史诗(eic)里。该作品结构完整,情节豪壮,文体雄伟,充分显露出高度文学技巧和北欧勇士的表征。

    由于奇幻文学的作品几乎多到无法计数,实在很难以一个精确的定义来区分它和其它种类文学之间的分别。甚至许多在台湾被称作魔幻写实风格的作品也都可以列入奇幻文学的类别中。因此,笔者将这篇文章的范围限制在所谓的主流奇幻【注4】中。这类的作品多半发生在另一个架空世界中(或者是经过巧妙改变的一个现实世界),许多超自然的事情(我们这个世界中违背物理定律、常识的事件),依据该世界的规范是可能发生的,甚至是被视作理所当然的。这样的定义看来模糊,却已经是最能掌握精髓的说法了。另一种比较打混的说法是:当你看到的时候,就能够认出来。至于奇幻和科幻(sciencef,scifi)之间的混淆和差异,以及所引起的众多论战,就不是本篇文章所要讨论的范围了。

    【注4】所谓主流奇幻(highfantasy),往往是用来与另一种剑与魔法(swordsorcery)类型区格。剑与魔法类(或称为英雄式奇幻(heroicfantasy))的特色在世界的风格,多半是一个荒凉野蛮的时代,不论在科技或文明发展方面都接近于未开化状态。这类作品多半有浓厚的异国风味(efvor),主角的穿着相当原始,甚至可说是衣不蔽体。另外由于文明落后,此类作品中时常可以见到迷信邪教的仪式,以及各种活人献祭,整体感觉颇有马雅、阿兹特克和古埃及文明的味道。著名的王者之剑hebarbarian)可说是此类最佳代表,早期的幻想插画家多采此一路线。国外走红的电视影集大力士(hercules)和战士公主西娜(xenathewarriorrcess)均属此类。反观主流奇幻则较注重文学性与架构细节,魔戒之王便是此间大宗,并且引领了后期的幻想文学走向。

    对于习惯接受各种最前卫声光刺激的电脑、电视游乐器的玩家来说,可能很难理解这类以传统形式呈现的娱乐到底有什么有趣的地方。但其实以小说方式呈现的奇幻故事往往拥有更丰富、更深厚的背景设定和想象的空间。在其它媒体上观看、或是扮演肌肉虬张的勇士砍杀怪物的时候,很难有机会去了解他当时心里在想什么,或是他的战斗技巧师承何处、手中的神剑来自何方?奇幻小说则能够填补了对剧情要求比较严格读者的需求,同时也可以担任许多相关知识的宝贵来源。

    奇幻文学由来已久,在进入二十世纪之后,是由于两名作者的崛起,才让诸多的作者和读者加入了奇幻文学的行列。其一是劳勃霍华(ard19061936),他在1932年于奇诡故事(weirdtales)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名为剑上的凤凰(hoehesword)的短篇;这个故事就是读者所熟悉的蛮王科南hebarbar注5】系列。它在1981年时改编成电影王者之剑【注6】,由当时还没走红的阿诺史瓦辛格主演。在接下来的四年中,他又继续发表了十七篇以上的蛮王科南系列的故事。由于他写作的速度快,文章本身虽然不复杂,但其快节奏和刺激的情节,很符合当时读者的口味,顿时成为出版界的新星。

    【注5】除了大量的原着小说(由tor公司出版,在敦煌书局可以找到许多)之外,还发展出电视影集(即axn动作台的霸王神剑)、连环漫画(由美国漫画界颇负盛名的arvels集团出版)以及类似外交的邮寄游戏(ybyailga,b)等等。

    【注6】电影总共拍摄两部,均由阿诺史瓦辛格担纲演出。第一集是王者之剑hebarbarian),描写科南发迹历程,还有他失去心的故事。关于科南成长的过程,一般来说有两种版本,本片采用的是他部落被屠杀后落入敌手的说法。

    影片相当长,场景遍布多地,气魄雄浑荡气回肠,在着名电影配乐大师basiloledouris(代表作为发烧经典猎杀红色十月和机器战警)烘托下完全呈现出那种荒凉苍茫,畅快淋漓的感觉,教人看了大呼过瘾。配乐中克隆姆的铁砧(anvilofcro)已成留名影史,成为家喻户晓的名曲。唯一可惜之处在于阿诺演技尚嫌生疏,使影片失色不少。续集毁天灭地hedestroyer)于次年推出,由原班人马拍摄而成。故事延续前作,描写科南另一场伟大的冒险。阿诺的演技大有进步,紧凑的快节奏较第一集更能凝聚爆发力,痛快!

    在他最出名的蛮王科南故事中,主角是一名力大无穷的乡下壮汉(据说霍华是从他所认识的私酒贩卖者和靠奖金过活的拳击手身上来获得灵感)。在公元前一万年左右,他从索马利亚eria,可能是当今的爱尔兰)来到了一个名叫海柏利安(hyerion,据推测可能是在亚特兰提斯大陆陆沈之后的地中海沿岸一带)的大陆上。他的精力充沛,但是脑袋里没有多少东西,不论面对什么样的危险都是利用拳头或是刀剑来回应。虽然他看起来几乎是永远不会被打败的英雄,但是他却不是不死身,也没有任何超自然的能力。不过,他的敌人往往都是拥有各种各样超自然力量的邪恶巫师或是妖物。他虽然曾经担任过某个王国的国王,但是这个地位多半也是靠蛮力赢来的。因为他的个性天生就是注定要冒险,要打破成规的,并不具有任何王者的风范;说他是个天生的冒险家还比较正确。他的身旁也常常围绕着许多的同伴,跟他处在微妙的亦敌亦友的状态下。许多人认为他的小说成功的将北欧神话中勇士们的宿命观和动作的场景结合在一起,营造出一种特殊的气氛。

    假设他没有在1936年因为母亲的去世而跟着自杀,可能会创下不少的记录。不过,他的影响并没有因为生命的终止而消失,在1956年,为了纪念他而成立了一个名为海柏利安联盟(hyberionleague)的团体,并且发行一本名为阿姆拉(ara)的同人志(fe,同人志是个比较接近的翻法),许多日后大受欢迎的作家,像是福利兹雷柏(fritzleiber)【注7】,劳勃乔丹(robertjordan)都是这个联盟的成员。这些作家也都坦承受到他非常大的影响。他们并且一致推崇劳勃特霍华为奇幻文学中剑与魔法派别(swordandsorcery)的创始者。他许多未完成的手稿也由这些作家加以改写出版,甚至还有不少以科南为主角,由其它作家撰写的小说。即使他已经去世,他的作品却仍然生生不息的在繁衍着。

    【注7】福利兹雷柏(fritzleiber),生于1910年,近代奇幻文学界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唯一同时获得美国科幻小说大师奖、美国恐怖小说大师奖和幻想小说终生成就奖等殊荣的作家,他的nkhar系列小说开启了后世剑术格斗、英雄救美以及侠义精神类别的幻想小说风格。这个系列的主角是法尔德和葛雷莫瑟两位英雄(fafhrdandthegreyoer)。对他的作品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到这个网站看看:

    不过,较为一般人所熟知,近代奇幻文学的宗师,恐怕还是非托尔金(johnronaldreueltolkien,也就是jrkien18921973)莫属。他出生在南非,1895年移居英国。他是一名语言学家,专长则是研究古代的英文。他在1945年到1956年退休之前,曾经在牛津大学担任英国文学的教授,在该校认识了cis【注8】(一位同样在奇幻文学领域中颇具知名度的作者。),并且组成了一个名为klg的同好会,几位教授会在聚会中朗读许多其它的文学作品;这种类似说书的娱乐也是他们的共同兴趣。

    【注8】克利夫史戴普刘易斯(clivestalelewis,cis)最有名的着作是纳尼亚年代记(chroniclesofnarnia),描写四位小孩经由衣橱到达另一个虚幻的神奇国度的故事。与托尔金并称架空世界的两大先驱,一生充满传奇色彩,并有传记电影影子大地(shadownds)的发行,由金奖影帝安东尼霍普金斯(anthonyhoks,蒙面侠苏洛、沉默的羔羊)饰演这位文学家。纳尼亚年代记共有七本:狮王女巫与衣橱(thelion,thewitchandthewardro

    )、王子复仇记(rcecasian)、晨曦号探险记(thevoyageofthedawntreader)、银椅骑士(thesilverchair)、双生王子(thehorseandhisboy)、魔法师的指环(thesnehew)和最后的战争(thestbattle),国内由基督教文艺译有中文版本印行。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到

    area51vault9451去看看。

    本贴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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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震铄古今的巨着魔戒之王(thelordofthergs)则是在他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场上退休之后开始创造的。当时他先撰写了精灵之钻(thesilarillion),用意则是要为英国这个缺乏创世传说(中国的盘古开天就是一种创世传说)的文明塑造出一个传说来。

    当他在1937年出版脍炙人口的小矮人历险记(thehobbit,沿用联经出版社译名。hobbit这个种族为托尔金所独创,是身材矮小,天性乐观的种族。日后的许多小说和创作,都将这个种族与自古流传的精灵和矮人并列,可见其创造传说的地位。某些作品中,则会将这个种族改为半身人(halfg),以避免被人指责为抄袭。这本小说预计的读者对象是小孩子,联经出版社将它翻译成中文,据说翻得颇为童趣。),他只是想要利用精灵之钻的设定来撰写一篇儿童读物。但是随着故事的撰写,他体会到一个传说必须靠着故事或是小说的形体才能够深入人心,就如同千百年来说书者在文化传承上所扮演的角色一样。因此,他才在1954年推出了有史以来影响力最大的奇幻文学作品魔戒之王。

    魔戒之王最大的特点就是它所处的架空世界(sendaryworld),这个纯粹虚构的世界之所以能够说服读者有叁个原因:第一、由于托尔金在其中所投入的庞大心力,这个世界拥有详尽的史料和设定,让读者几乎可以感觉到这个世界的脉动。第二、它拥有审慎的考据和知识做背景,由于托尔金本身对于欧洲中古时代的丰富知识,让这个架空的世界拥有货真价实的历史作为背景。几乎可以用比真实还要真实来形容。第叁、这是个在他笔下不断蜕变的世界,因此它还拥有了奇幻文学所拥有的弹性和想象空间。

    在托尔金之前,奇幻文学的作家们都不敢大胆的创作出一个架空世界,并且将故事安排在其中-因为他们深恐读者会因为无法认同,进而无法阅读这类的作品。所以多半都在最后将之前所叙述的情节归类为南柯一梦或者是古代的某种失落的传说。在托尔金的作品成功之后,他为后世的作家打开了一条蹊径:架空世界是可行的,而且是能够吸引读者的。托尔金在小说中还大胆的采用了许多自创的语句和文法(包括了精灵的语言,这是拥有真正文法和文字的独创语言),更为成功的让读者彷佛瞥见了故事背后所隐藏的庞大历史背景。托尔金本身对于语言的热爱也让魔戒之王拥有了一个独特的特质-它的每个字句和诗歌都适合念出来(魔戒之王刚开始时就是在牛津大学教授的同好会中以朗诵的方式发表的,会拥有这种特质自然不足为奇),让读者更拥有了一种说书人娓娓道来的奇妙感觉。

    底下就是魔戒之王这部作品中简短的历史:

    神上之神(ribeg)怀胎生出了这个世界的神。后者以歌咏的方式将爱达(arda)创造出来。爱达是个平坦的世界,只有一个巨大的陆块,被包围在一团强光和以太(ether)之中。

    创造这个世界的神被称为瓦拉(var),每个人都拥有一个人世间的使徒,巫师甘道夫(gandalf)就是其中一个。这些神继续他们打造世界的任务,但是其它一名瓦拉:马寇(lkor)起了异心(黑暗魔君索伦(sauron)就是它的使徒)。虽然最后马寇被击败了,但是爱达却因此而不再完整,压力慢慢的开始累积。

    第叁个时代被命名为灯塔纪(ageof),两座通天的魔灯照亮这整座大陆,这里几乎是个完美的乐园。但是马寇又再度复苏,摧毁了两座魔灯,并且搞得天崩地裂,整个大陆的地形因此产生严重的变化。他还说服了瓦拉神们离开爱达的中心,定居在他们自己的不死之地上。

    神木纪(ageoftrees,以诸神在不死之地所建造的两株带来智慧和光明的神木为名)的前一万年,爱达都在马寇的黑暗统治之下。此时矮人(dwarf)这个种族出现了。

    神木纪的后半阶段又被称作星辰纪,诸神将星辰送入了爱达,并且创造了精灵。马寇虽然被打倒,但是又再度出现。他不但摧毁了两株神木,更偷走了精灵族的美钻-精灵之钻(siarillion)。精灵之钻这本书就是描述下一个纪元中这些宝石的下场。

    可怖的黑暗再度降临。

    太阳纪(ageofsun,距离魔戒之王的故事约七千年),诸神此时创造了日月,人类诞生。而和人类及矮人似乎都有血统上关连的hobbit也跟着出现了。诸神和马寇之间的最后决战导致了肥沃的beleriand大陆粉碎,沈入海中。马寇被永远赶离爱达。

    在太阳纪的第二阶段中,一群长生不老的人类建立了庞大的帝国,繁荣昌盛了将近一千年。但是马寇的使徒索伦也趁机建立了自己的黑暗领域,并且拐骗精灵工匠替他打造了许多魔戒。他将九个凡人之戒(rgofotaln)交给九个腐化的君主,让他们变成戒灵(nargul)供其使唤。他并且佩戴上精灵工匠最伟大的工艺品-至尊魔戒(onerg),靠着它的力量号令邪恶的生物。索伦也煽动这些长生不老的人类和诸神大战,最后导致帝国毁灭,索伦惨败,却侥幸活了下来。至尊魔戒失落在战乱中。爱达也因这场大战而缩小,变成一个孤立的球体。

    太阳纪的第叁个阶段就是魔戒之王的故事了。

    魔戒之王故事一开始,巫师甘道夫对主角揭露了必须前往索的根据地才能够摧毁至尊魔戒的秘密;因此,一群各具能力的人为了帮助主角踏上了旅途。以此构成了魔戒之王叁部曲(thelordofthergs:thefellowshioftherg,theers,thereturnofthekg)的完整故事。托尔金穷极一生的精力,都在努力的使这个虚构的世界变得更为真实;即使当他去世之后,他的儿子克理斯多福(chrishertolkien)至今仍然继续的将父亲手稿,包括了iddleearth整个世界的历史、文化、语言、歌谣,一一编篡出版。这部空前绝后的作品导许多作者投入了奇幻文学的写作行列当中,几乎每个人都以这部作品为目标而努力,对他们来说,仅次于托尔金的评价是他们梦寐以求的评语;更多年纪迥异的读者则因这套作品的出现,而开始了阅读奇幻文学的兴趣,在这样的良性互动之下,近代奇幻文学的时代由此开展。

    而就在去年,魔戒之王在英国的连锁书店业巨人waterstone的读者票选中,荣获最

    能代表二十世纪的一百本书之第一名。因此,台湾的两家出版社同时出版了版本不同的魔戒之王。(分别是以出版武侠小说着称的万象和联合报系的联经出版事业公司)但也因为这项作品的地位实在太过崇高,也因此翻译变成了一项吃力的工作。(万象版的书名为魔戒之主【注9】,拆成将近十本的口袋书贩卖。联经版的书名为魔戒【注10】,拆成六本大部头的书贩卖)万象这次的翻译风格走的是武侠小说的路线,封面绘画也是日式风格的走向。在许多用词遣字的上面由于太过本土化,让人有格格不入的感觉。而这套作品对于初次接触的读者来说是有许多地方需要注释或是解释的,譬如说elf这个名词翻译成与通例不合的小精灵,也没有特别加以说明,让读者颇有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感觉。这套作品如果能够在翻译上和注释上能够更加周到,可能给读者的感觉会好一点。而联经版的问题则是出在以叁组人马来进行翻译,虽然有统一的审定人,但是在前后的译名统一上依旧有不少的问题。至于小说中十分重要的诗歌部份,一般读者则是认为万象版的比较传神。

    【注9】万象版中文译名分别为霍比特历险记、魔戒同盟、双塔记和国王归来,统称魔戒之主由海舟先生翻译(应该是笔名)

    【注10】联经版中文译名分别为小矮人历险记、魔戒团、双塔记和国王归来,统称魔戒。由周克希审订,张俪、郑大民和张建平合译。

    接下来,笔者将就手边的资料,为各位简介近二十年来在奇幻文学界比较活跃的几位作者和他们的作品,由于篇幅所限,将只列出几位分别撰写不同类型小说的作者,难免有遗珠之憾,请读者见谅。

    泰瑞布鲁克斯(terry

    ooks),这是一九四四年出生,身兼律师和作者两职的泰伦斯迪恩布鲁克斯(terencedean

    ooks)所使用的笔名。他深受托尔金的影响,也从不否认一九七七年推出的沙娜拉之剑(swordofshannara)是刻意模仿魔戒之王的作品。正好巴伦泰(balles,是蓝灯书屋(randohoe)的分支出版社)出版社的主编李斯特(lesterdelrey)正在寻找能够继承托尔金风格的作者,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开始了第一次的合作。沙娜拉之剑的成绩傲人,它让布鲁克斯成为近代第一个作品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奇幻文学作者,同时也替二十世纪的最后二十年打开了奇幻文学兴盛的大门。 奇幻文学(FantasyLiterature)简介[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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