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史为何没有《风俗志》[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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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风俗从属于礼,是教化民众的重要内容。孔子的“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管子的“教训正俗”,荀子的“习俗移志”,吕不韦的“观其俗而知其政”等,各家各派都具有把国运盛衰、名教兴亡的审视点下移到风俗考察的传统。秦始皇统一中原伊始,就施行以礼节俗,即所谓“行同伦”的方针。他多次出巡,在会稽山刻石祭大禹,宣告用严刑峻法禁止男女淫佚,把中原伦理推广到全国。而历代统治者也莫不宣扬:“道之以德,齐之以礼。”“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成俗,非礼不备。”“移风俗于王化,崇孝敬于人伦。”“弘长名教,敦励风俗。”“道化行,风俗清。”这自然成为治世的通则。每当王朝更迭之际,新朝都注意整饬风俗,修定礼制,规范风俗民情。正如王安石所说:“礼俗,以驭其民者,其民所履唯礼俗之从也。”这礼俗,即是以礼化俗,使社会风习遵循礼治的轨道。从这意义上说,俗是礼之表,礼是俗之质,这是封建王朝对风俗管理的统治方略。以帝王叙事为主体的官修史书,关心的是对风俗的治理,修史者强烈的文本主流意识,使得非文本的风俗形态,便很难进入正史的殿堂。
正因为以礼化俗的着眼点在于以礼为价值准则,以伦理化的尺度取舍风俗,这就造成以礼制、礼律取代风俗的倾向。但风俗是无处不在的社会现象,一代史书的撰写不可能完全置身在风俗之外,因此,尽管二十五史没有《风俗志》,但有关风俗的阐述还是能从其它志目中寻绎出来,如《史记》的《货殖列传》,《汉书》的《地理志》、《清史稿》的《礼志》、《舆服志》、《地理志》、《食货志》等都有所记述。以礼化俗的结果导致礼中有俗,俗中有礼,这一特点早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就被学术界所注意,柳诒征和费孝通分别从历史学和社会学的调查中得出相似的结论,认为古代中国“礼俗之界,至难划分”,“乡土中国”是“礼俗社会”。所以,对风俗的伦理道德化与漠视民众的帝王史观,是正史不设《风俗志》的重要原因。
事实上,礼与俗有不同的内涵,无论就社会管理和文化属性并不在同一层次,礼是规章制度,俗是生活行为。两者有雅与俗、主与亚、上层与下层之别。“礼”有系统性、导向性和稳定性“俗”却植根于生活,贴近民众,富有自发性、易变性和多样性。经济发展、王朝兴替、观念更新和社会制度的变革都会引发风俗的变化,突破“礼”的规范,发生僭礼逾制,越出伦理政治的轨道。当僭礼逾制一旦具有民众性,那就可能形成新的社会风习。
礼与俗的相依又相悖是常有的现象。在《大明律礼律》和清代《礼律仪制》中,有禁止火葬,居丧不得聚众演戏的条例,但在盛行火葬的江南地区禁而不止,直到同治年间还不断饬谕禁令。明清两代在徽州树立的贞节牌坊有6千多座,歙县地方志记载,这一地区的节妇烈女多达6万多人,然而从当地民谣、民歌、笔记所见,有关寡妇再嫁、尼姑思春、少女私奔的作品在民间流行也甚广。正如郑振铎在《中国俗文学史》中所言:“他们表现着另一个社会,另一种人生,另一方面的中国。”可见有些地区的风俗并非都能受到礼制的控制,民间社会自有另一番景象。
风俗与礼制的间距和相对独立性,提供了从一侧面认识古代民众生活的窗口。新编《清史》增加了《风俗志》,弥补了《清史稿》的不足,这也体现了当代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视角下移到民众的时代精神。
二十五史为何没有《风俗志》[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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