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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荒淫无度的真实吃人史[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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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甚至公开地食用他人或自己的肉以表达仇恨、报复、信念和忠诚。《三国演义》中夏侯那一段“拔矢啖睛”,不就是他自己“皮肤毛发,父精母血”观念的一种强烈表达嘛。王莽在历史上被认作是一个篡位者,大逆不道的人,于是在倒台后其肉就被人们争相抢食,以示愤恨。董卓鱼肉长安和洛阳两地的百姓多年,罪行比王莽更甚。在他死后,只因为王吮派人专门看守,其尸体才没有被两地的百姓愤而分食。

    一般来说,如果不是因为没有其他食物,也就是非生理上的原因导致吃人的,原因有很多种。有人曾经总结过,大概有20种,也就是:报酬、报恩、雪恨、震慑对手、证实誓言、谄媚主子、偏嗜人肉、为治病强身、宗教迷信、人祭或者为了显示勇猛等等。

    这么看下来,好像自古民间的百姓对食人保持着一种平常心。但其实不然,相反的,人们从来都把它普遍看做是一种残忍的行为。比如,清末有个故事就讲,扬州附近一处村子里有一个青年,半夜里看到远处河边土地庙前有忽明忽暗的火光,觉得奇怪,就叫上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各执棍棒去察看,发现是一个和尚支着一口锅,正加柴烧煮。众人因为闻到锅里有肉香,于是好奇地揭开锅盖,不想锅里竟然煮的是两个胎儿!在众人逼问下,和尚招供说自己是在练一种叫做金刚禅的左道邪术,要吃够36个男胎才能成大道。农民们虽然不知道这两个胎儿是谁家的,但是照样被这种残忍的行为所激怒,于是就群起将这个恶僧打死。再者,历史上因为泄恨和报仇等原因吃人的行为,作为特定历史条件下一种原始的、野蛮的情感宣泄的方式,随着社会的进步,今天也逐渐消失了。

    食人部落的逻辑

    在为数众多的研究文献中,人们提到食人族吞食人肉的目的除了滋养身体之外,还带有自我转化、显示权力,或者将吃与被吃者的关系仪式化等动机。换句话说,与吃其他食物一样,食人者往往希望分享食物的功效。

    巴布亚的奥洛卡瓦人说,他们会将自己的敌人当做猎物并食用,是为了“捕捉灵魂”,以补偿失去的勇士。新几内亚的花族人吃本族的死人,以保留一种叫做nu的东西,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在自然界中无法再生的重要液体。甚至,即使对于热衷于嗜食同类的部族来说,吃人也并非是可以草率决定的事。根据《食物的历史》一书,“受难者将被食用的部分,通常要经过认真的挑选,有时候仅限于很小的局部,通常是人的心脏。这个过程都要伴随着隆重的仪式。在阿兹特克人看来,吃下战俘的肉,可以获得死者的威力:作为补充,捕获者还将披上死者的人皮,将死者的双手垂在腰间,作为装饰。”而且,在很多部落看来,人肉是神的食物,食人是人与神交流的形式,是进行象征性统治的一部分。

    从食人者的角度来看,作为食物的人总是具有某种象征性的价值和魔力,食物是有意义的,食人能够让他们获得某种程度上的自我完善。换句话说,吃绝对不是单纯为了活下去,在任何地方饮食都是一种文化的转化。它将个体融入社会,将体弱者变为强健。正如《食物的历史》一书作者阿莫斯图所说:“它能使人们获得认同。正像历史上发生的其他革命一样,当饮食超越了本身的物质意义,它就变成了一种仪式。从人吃人到顺势疗法,直到健康食品,人们饮食的目的,是净化人格,增加力量,延长寿命,这些成为人们选择食品的准则。”

    食人狂大嚼面包圈

    人吃人,这个古老的话题,一种本以为只存在于传说、神话与原始部落中的野蛮行为,其实距离我们并不遥远。46岁的阿明?梅韦斯是同性恋。不过这不足以让他出名。今天人们还能记得他的名字,是因为5年前警察发现他吃了一个人,并在其郊外的家中找到一些冷冻的碎肉和人骨。2002年12月12日,德国《图片报》以“食人狂大嚼‘面包圈为题报道了这起耸人听闻的案件。

    小镇食人狂,这个案子当年在德国炒得很火,不只因为整个事件是在受害者于根?布兰德斯完全同意的情况下发生的。尤其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布兰德斯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甚至与梅韦斯一起煮食了自己的生殖器官!而全部过程之血腥,都通过摄像机记录下来。警察当时在梅韦斯家中搜到了数十盘拷贝,而显然很可能已经有更多的拷贝流散到黑市上。根据犯罪心理学家的解释,“食人狂”通过观看这些录像中的情节能够获得最大的性满足。如果是这样,那么梅韦斯在被捕后向警察透露的一个数字极有可能是真实的:德国至少有800个食人者。而做出这种猜测的根据有二:一是警察在搜查中竟然发现,还有5个人曾经与梅韦斯联系,等着被吃;二是800这个数字或许和拷贝的实际数量有关——梅韦斯心中有数,他卖给了多少人。而这些录像带的买家,包括那些自愿被吃的人,没准本身就是一些食人爱好者。这样的结论绝对够让舆论哗然。在科技昌明,社会进步的今天,居然在我们身边就生活着嗜血如命的食人狂!来源:《新知客》

    中国古代吃人‘科学史

    如今的美女在人们的心目中是娇好、美艳的象征。美女一笑可以倾人城,美女再笑能够倾人国!周幽王为搏得美女一笑,可以点起狼烟,看军士们气喘吁吁救驾的模样,以致亡国;唐玄宗为了让美女吃上惬意而鲜美的荔枝,可以让马从中国的最南方跑到西安。如此美女,在和平年代,可谓其乐也融融!但是,如果赶上国家不太平的时候,就大不一样了,竟有不少美女成了男人的美食。中国物流博客

    根据历史上吃人的例子统计,吃美女的办法有许多种。有的是把美女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美女烤熟;有的是把美女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美女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美女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下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美女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有的是把美女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美女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美女的两只,其馀的部分扔掉。

    历史上吃人的人还把人肉的味道分出了三六九等。北宋靖康元年(公元1126,金兵南侵,战乱四起,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于是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乾,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乾。他们把这人肉乾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元朝末年,天下动乱,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人为食。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他们把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

    《管子?小称》载:“夫易牙以调和事(齐桓)公,公曰:‘惟蒸婴儿之未尝。于是,蒸其首子而献之公。”为了讨君王的欢心,这位因极善烹调而被视为中国厨师开山之祖的易牙,把自己的大儿子杀死精心做了一道菜,端到宫臀上去。

    《东周列国志》第三十一回曰:“重耳饥困……众人争采爵蕨薇煮食,重耳不能下咽,忽见介子推捧肉汤一盂以进,重耳食之而美。食毕,问:‘此处何从得肉?介子推曰:‘臣之股肉也。臣闻:孝子杀身以事其亲,忠臣杀身以事其君。今公子乏食,臣故割股以饱公子之腹。”介子推忠心耿耿,可惜最后还是间接死在重耳手上。

    商纣王曾经将姬昌(周文王)拘押在羡里,为了测试其忠诚度,将他的长子伯邑考宰了,剁成极细的醢(也就是肉糜)包在饼里,而姬昌在知道事实的情况下,居然一点不动声色地将这人肉馅儿饼全部吃了下去(当然姬昌是有其政治目的的,吃自己儿子的肉只是为了麻痹商纣王,从而为周朝更替商朝打下基础)。

    三国时刘备落难,逃到山村里。一位老乡听说他是皇叔,没有什么好招待的,连忙把老婆杀了,割下肉来炒了一盘菜,让刘备充饥。第二天当刘备离开时,赫然发现那个可怜的女人,像被宰杀的猪那样,还在厨房里挂着!

    宋?庄绰《鸡肋编》卷中记载:在北宋末的“靖康丙午岁,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擦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老瘦男子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杀戮焚溺饥饿疾疫陷堕,其死已众,又加之以相食,杜少陵谓‘丧乱死多门,信矣,不意老眼亲见此时,呜呼痛哉!”

    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九曰:“(元末)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卦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则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剂其。酷毒万状,不可具言。总名曰想肉。”

    清?彭遵泅《蜀碧》卷四中有:“(明末)蜀大饥,人相食。先是丙戌、丁亥,连岁干涸,至是弥甚。赤地千里,粝米一斗价二十金,养麦一斗价七八金,久之亦无卖者篙芹木叶,取食殆尽。时有裹珍珠二升,易一面不得而殆:有持数百金,买一饱不得而死。于是人皆相食,道路饥殍,剥取殆尽。无所得,父子、兄弟、夫妻,转相贼杀。”

    一直到清末,食人记载仍不绝如缕。20世纪初叶,辛亥革命前夕,与秋瑾同时起义的革命团体光复会人徐锡麟,行刺满清政府安徽巡抚恩铭,率领学生军,攻占军械局,弹尽被捕,最后惨遭杀害。其心肝内脏被恩铭卫队的鹰犬们挖出炒食,惨不忍睹。

    食人记载在中国历史上一直都有,而以唐朝最多。

    唐代白居易《秦中吟》之七《轻肥》中,有“是岁江南旱,衡州人食人”的诗句。

    《新唐书》卷192写安史之乱时,睢阳被围,“(张)巡士多饿死,存者皆瘦伤气乏。巡出爱妾曰:‘诸君经年乏食,而忠义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众,宁惜一妾而坐视士饥?乃杀以大飧,坐者皆泣。巡疆令食之。(许)远亦杀奴僮以哺卒,至罗雀掘鼠,煮铠弩以食。”“被围久,初杀马食,既尽,而及妇人老弱,凡食三万口。人知将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遗民止四百而已。”一座三万人口的睢阳城,到城破之日,除去战死的和被吃掉的,只剩下四百来人!张巡坚守睢阳,直至城破被俘,不屈而死,其英名千古长存,其气节青史留芳。但也有人持不同看法:《资治通鉴》卷220载:“议者或罪张巡以守睢阳不去,与其食人,曷若全人。”清代的王夫之说(《读通鉴论》卷23):张巡“捐生殉国,血战以保障江、淮”的功绩,“出颜杲卿、李澄之上”。但是,他也认为,“守孤城,绝外援,粮尽而馁,君子于此,惟一死而志事毕矣”,“过此者,则愆尤之府矣,适以贼仁戕义而已矣,无论城之存亡也,无论身之生死也,所必不可者,人相食也”。他的结论:“其食人也,不谓之不仁也不可”。

    唐代张族的《朝野佥载》道:“隋末荒乱,狂贼朱粲起于襄、邓间,岁饥,米斛万钱,亦无得处,人民相食。粲乃驱男女小大仰一大铜钟,可二百石,煮人肉以矮贼。生灵歼于此矣。”

    《旧唐书》中有:“贼首(秦宗权部),皆镖锐惨毒,所至屠残人物,潘烧郡邑。西至关内,东极青、齐,南出江淮,北至卫滑,鱼烂鸟散,人烟断绝,荆楱蔽野。贼既乏食,啖人为储,军士四出,则盐尸而从。”

    但无论是朱粲用二百石铜钟煮人肉,还是秦宗权腌人尸作随军粮糗,都比不上黄巢。所有的记载里,食人最多莫过于黄巢为首的农民起义军。

    黄巢在起义失败前夕,包围陈州近一年的时间里,采用过机械化方式,将活人粉碎,以人肉作军粮,供应他的围城部队,以保证他起义军的战斗力,此等残酷手段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旧唐书》卷150中载:“(黄巢)贼围陈郡三百日,关东仍岁无耕,人饿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

    其实“舂磨砦”的发明者不是黄巢,应该属于朱粲,名称略不同,叫“捣磨寨”。黄巢围陈州时,将朱粲的食人之法光而大之,数百(另说三千)巨碓同时开工,成为供应军粮的人肉作坊,流水作业,日夜不辍,将活生生的大批乡民,无论男女,不分老幼,悉数扔入巨舂,顷刻磨成肉糜。陈州四周的老百姓吃光了,扩大原料供应来源,“纵兵四掠,自河南、许、汝、唐、邓、孟、郑、汴、曹、徐、兖等数十州,咸被其毒。”

    887年:“戊午,秦彦遣毕师铎、秦稠将兵八千出城,西击杨行密,稠败死,士卒死者什七八,城中乏食,樵采路绝,宣州军始食人。”

    同年:“杨行密围广陵且半年,秦彦、毕师铎大小数十战,多不利,城中无食,米斗直钱五十绍,草根木实皆尽以堇泥为饼食之,饿死者太半。宣军掠人诣肆卖之,驱缚屠割如羊豕,讫无一声,积骸流血,满于坊市。”

    同年,“高骈在道院,秦彦供给甚薄,左右无食,至然木像,煮革带食之,有相啖者。”

    889年:“杨行密围宣州,城中食尽,人相映。”

    891年:“(孙儒)于是悉焚扬州庐舍,尽驱丁壮及妇女渡江,杀老弱以充食。”

    893年:“李克用出兵围邢州,辛巳,攻天长镇,旬日不下。(王)镕出兵三万救之,克用逆战于叱日岭下,大破之。斩首万余级,余众溃去。河东军无食,脯其尸而啖之。”

    902年:“汴军每夜鸣鼓角,城中地如动,攻城者话城上人云‘劫天子贼,乘城者诟城下人云‘夺天子贼。是冬,大雪,城中食尽,冻馁死者不可胜计。或卧未死已为人所剐。市中卖人肉,斤直钱百,犬肉值五百。”

    906年:“时汴军筑垒围沧州,鸟鼠不能通,(刘)仁恭畏其(朱全忠)强,不敢战。城中食尽,九土而食,或互相掠啖。”(以上未注明出处者均见《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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