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叛出家族后,转身投靠魔族女帝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327章 后悔也没用,斩杀三姐叶璇玑![2/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快眼小说]https://m.kyxs.org最快更新!无广告!

    ;   这毕竟说到底是他们日月剑宗的弟子,而且还是亲传弟子,师傅更是日月剑宗宗主。

    可谁能够想到,地位如此高的人竟然会偷偷潜入到他们日月剑宗的圣地。

    而且看样子如果不是他们发现及时,否则他们宗门的日月神剑诀很有可能就会失窃。

    那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日月神剑局乃是他们日月剑宗的立宗之本,一旦要是被其他人所获得,对于整个宗门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耻辱,无论如何都必须要将学会的人消灭掉。

    没有得到承认,学习这门剑诀就是在找死。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在此地负责看守的弟子从来都没有一个人敢生出偷学的念头。

    一方面是因为学习起来非常的困难。

    很多宗门中地位很高的亲传弟子进入学习,出来的时候都没有学习到日月神剑诀。

    而另一方面就是一旦学习到,那就是不死不休。

    无论对方是什么身份,什么样的修为,都必须要将对方给彻底斩杀。

    楚尘收起长剑,便直接通过刚刚出现的虚空隧道离开。

    至于后面所发生的事情,他没有丝毫的好奇,也没有任何的留恋。

    死了就已经死了,只要是叶家人,他见一个杀一个。

    就算是往日旧情又能够如何,和自己的悲惨的三年经历比起来什么都不是。

    如今在他眼中的只有一个人,那便是女帝。

    自己只不过是斩断因果罢了。

    微微摇了摇头,楚尘的身影消失在虚空当中。

    而此刻在大殿里。

    两名弟子神色凝重,走过来看向地上的尸体。

    身穿白袍的弟子开口说道。

    “宗门亲传弟子叶璇玑,带着外人来到我们圣地当中偷窃日月神剑局,此事必须要迅速上报给宗主。”

    “楚尘直接将其击杀,还真是霸道,我还以为他会放过自己姐姐呢。”

    旁边的另一名青袍弟子微微摇了摇头。

    “据我所知,楚尘之前就已经和叶家决裂,双方早就已经水深火热,不共戴天。”

    “据说楚尘在帮助叶家成为不朽世家之后,经脉寸断,结果却遭受到了叶家人的不公对待,将其视作猪狗,甚至就连宗门中的外门弟子都能够随意凌辱。”

    “我原本其实还不相信,觉得说不定是有其他原因,现在看来传言很有可能是真的。”

    叶家所发生的事情很多人其实早就已经知道。

    毕竟叶家好歹也是不朽世家,作为不朽世家,一旦发生什么大事,会在最短的时间内传遍其他宗门。

    大小宗门都听说了叶家的变故。

    尤其是在听到楚尘的待遇之后,就更加震惊了。

    毕竟正道宗门心里面都清楚,叶家之所以能够成为不朽世家,说到底其实都是仰仗着楚尘当初出手。

    若非是楚尘当初帮助他们终结了正道和魔道之间的那场大战,更是击退了魔军。

    叶家根本就不可能会成为不朽世家。

    而在那场战斗结束之后,正道宗门也看在楚尘的面子上对叶家进行了大规模的补偿。

    光是九大圣地,每个圣地都赠送出去了十一条灵脉。

    而其他的大小宗门同样如此,送了大量的资源。

    正是有着这样的帮助,不朽世家叶家才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崛起,虽然和二流世家比起来差了一些,但是已经摸到了二流世家的门槛。

    若是按照这个势头下去,很快就会成为正牌二流不朽世家,甚至很有可能会成为一流不朽世家。

    “自作孽不可活,叶家若真是如此不要脸,那他们也活该。”

    白袍男子冷笑一声。

    “楚尘这样的宝贝,就算是经脉寸断,修为全失,那也应该供起来养着才对。”

    “毕竟就算是修为尽失,也依旧是那个天才。”

    两人心里面都想不明白,叶家到底是哪根筋被驴踢了。

    竟然能够做出来这样的事儿。

    青袍男子拍了拍手,冷笑着说道。

    “行了,人死为大,把她趁早送还给叶家。”

    “只可惜了这副漂亮的脸蛋,长得如此兄弟可爱,结果却被劈成两半,楚尘下手还真是没有丝毫留情。”

    接着白袍男子便随手一挥,将其收入到储物戒指中。

    可怜一副好面皮,最终竟然落得这般下场,死的当真是凄惨。

    而且还是死在了自己的弟弟手中,当真是令人可笑可悲。

    不过两人倒也没有含糊,再将其收起来之后也并没有多加凌辱,秉公办事。

    这具尸体到时候还得亲自交给宗主。

    不过说到底,叶璇玑从今往后都不再是他们日月剑宗的人。

    擅自进入宗门中偷取功法,是绝对不允许的事情。

    对方这做法也和找死没什么区别,死了也就死了。

第327章 后悔也没用,斩杀三姐叶璇玑![2/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