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在大唐开店铺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60章 乞丐的信鸽[1/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快眼小说]https://m.kyxs.org最快更新!无广告!

    “什么!”

    陶谦瞪大了双眼。

    “等下!你手中的私盐,绝对不是我的。”

    旁边的张四叔,赶忙上前检查了一下之后,摇头道。

    “不错,就你手中的那些盐撑死了也就几十两,我家公子去青楼随便打赏不止这点。”

    “我们怎么可能会贩卖私盐!阁下若是想栽赃陷害也得找个合适的理由吧。”

    听到这里,那守城的将领只是冷笑了一声。

    “谁知道呢,保不准你们镖局背地里面干的就是贩卖私盐的事,只不过这一次是不小心被我搜到而已。”

    “有什么话,全部到刑部大牢里面再说吧。”

    说着,那守城将领一挥手,身旁的众多士兵团团围住就要动手。

    那只突厥侍卫哪能如愿,在他们的眼里,自家公子的性命远胜于一切。

    当即拔刀相向。

    “怎么,你想抗拒执法,想要造反不成?老夫擒你完全是有法可循,按照大唐律律,你不死也得流放岭南…”

    守城将领继续冷笑,陶谦闻言随之一叹。

    眼神之中充满着一丝落寞,他知道自己这一次是被阴了。

    “全部都给我把刀放下,本公子跟他们走就是了。”

    身旁众多护卫闻言,将刀放到地下。

    哪知就是在刀落地的刹那,那守城将领,团团围去,连同护卫在内,所有人全部被按倒在地。

    张四叔看到这,赶忙甩出那随身携带的信鸽。

    可惜,就在这鸽子,即将飞起的刹那间,守城将领眼疾手快。

    一把扯过身旁士兵的弓箭。

    嗖!

    箭飞,破空声立刻响起,那鸽子才刚刚飞起,不过数10米,高便中箭落地。

    “混账儿!”

    张四叔顿时怒了。

    “我混账,给我全部拿下,拉进刑部大牢!”

    “是!”

    话音刚落,那守城将领的身旁众人便是将张四叔也同样擒拿。

    不远之处,长孙世家的某位奴仆将这一切看在眼里,随后嘴角噙着笑意,立马朝着长安城左侧狂奔来去,似乎是准备前去复命。

    “张掖,去把本将刚才射死的那只信鸽给找到,我想看看那里面到底是啥消息!”

    “是!”

    ……

    陶谦等人就这样被押往刑部大牢,而张四叔之前所放飞的那只鸽子也未能如愿送出。

    长城门口之处,一个行乞的乞丐此时正搓着脚丫,不停的数着自己破碗中的铜钱。

    “今天收成不好啊,只有三文也只能是吃一碗清水面条了!”

    那乞丐一边说着,一边咂着自己的嘴巴,他已经连续两个月都没吃过肉了,嘴巴里面都没啥油水。

    “奶奶的,要是天上能够掉下只鸟让我尝尝该多好呀。”

    乞丐口中嘟囔着。

    然而就在其话音刚落的刹那,果然一只死鸟落在了他的破碗之中。

    看到这一幕,那乞丐瞬间愣住了,眼神之中透露出狂喜之意。

    “老天爷,竟然真的长眼了!”

    一边说着,那乞丐一边将鸽子踹到自己的怀中,端着怀中的破碗,便朝着远方跑去。

    这鸽子被箭头射穿,不用猜都知道,肯定是被人射的,要是不撒腿跑,保不准会有人前来找。

    好不容易到手一只鸽子,他怎么可能会舍得将其放走呢?

    果然就是在这乞丐啊,刚跑没多久,那张掖已经来到了长安城的城角附近,左顾右盼,甚至还问了几个人都没看到那只鸽子。

    而另外一边,将鸽子拿到了僻静小溪旁,准备拔毛烤制的乞丐,突然间在鸽子的脚下发现了一团墨纸。

    乞丐有些疑惑,不由得伸手触摸着。

    这纸张上还带着一丝金粉,明显就不是一般的大户人家能用得起的。

    “该不会是啥重要消息吧!”

    那乞丐一边炙烤着乳鸽,一边挠头说道。

    可惜,他也不认识字,也不清楚这纸到底该送给谁。

    最后便伸手将这纸朝着一旁丢去。

    空气之中,一阵微风拂过那乳鸽的香味朝着旁边溢出。

    乳鸽自身所带的油脂在火焰的炙烤之下开始滋滋冒油,乞丐是直流口水。

    “嘿嘿,我说老同,咱们可是见者有份哈。”

    正等此时,一位较为年老的乞丐拄着棍子朝着这边走来。

    看到这,那老同赶忙将鸽子收起。

    “我说老超,你这鼻子也太灵了吧,这都能够找得到?”

    两人同为乞丐,在长安之中呆过不少年,因此双方倒也认识。

    甚至起初两人还因为争夺地盘的事情大打出手。

    再后来大家相逢一笑泯恩仇,毕竟全部都是乞讨为生的,何必搞得有深仇大怨。

    “嘿嘿,我还能不知道你,你小子平时如果要不到钱,最喜欢就是跑这长安内的小湖旁,看看能不能弄两尾小鱼!”

 

第160章 乞丐的信鸽[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