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陈年旧事[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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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铃铃。”
宁凝是被闹钟的声音吵醒的,醒来后才发现自己还躺在浴缸里,浴缸里水有些凉了。
好在她每次泡澡前都会定一个四十分钟的闹钟。
她赶紧擦干身上的水,跑上了床。
刚刚的梦只依稀记得有个年轻得女人在叫凝儿。
宁凝有些奇怪,怎么会做这样的梦呢,难道最近电视剧看多了?
可她最近都没看民国时期的剧啊,实在是想不通。
算了不管了,敷个面膜睡觉吧。
第二天一大早,张阑和宁凝就出发前往二手家具市场去。
到昨天那家店铺门口后,老板还在摆放二手家具物件。
看着眼前年轻的情侣,老板还有些纳闷。
还以为是反悔了,一大早过来退货呢。
至于为什么还记得宁凝两人,还得归功于两人外貌条件,颜值这么高的情实在是少见。
“老板,我们想问下你有这箱子原来主人的联系方式吗?”宁凝怕老板忘了他们买箱子的事情,还特意将箱子拿了出来。
不过,玉佩和手镯早已经放在了另一个地方。
箱子也同买的时候一样,继续锁上的。
“有什么事儿吗?”老板好奇,这对年轻的情侣为什么要找当事人。
张阑解释道,“是这样的,我们箱子实在是打不开,我对象呢,又确实很喜欢这些箱子,所以想找到原卖主,看看有没有钥匙能打开。”
老板了然,“这样啊,我没有联系方式,但我知道这小孩住什么地方,我带你们去吧。”
老板交代好自己儿子看好店铺,她一个人带着宁凝和张阑去找小孩。
这儿过去很近,倒也不必开车,步行就可以了。
几分钟后,三人到达目的地。
映入眼帘的是一座破烂的小房子,附近没有其他邻居,最近的也是附近的二手市场。
孤零零的一座小屋子,摇摇欲坠。
二手市场晚上没有人居住,只有巡逻的保安。
故而这片区域就这一户人家。
小房子外面有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吃力的洗着桶里的衣服。
男孩身上的衣服虽然破旧,但收拾得很干净。
“小孩,之前你卖我那箱子有钥匙吗?”老板问小孩。
小孩摇头,也不说话,瞪大双眼看着眼前的三人。
他见过的生人实在是太少了。
老板又继续道,“箱子我已经卖出去了,但这两位客人没办法打开,所以我只能来找你了,你真的没有钥匙吗?”
还不等眼前的小孩开口,小破屋里走出来一位年迈的老婆婆。
“石头,他们找你要什么钥匙啊?你没干什么坏事儿吧?”老婆婆声音有些沙哑,还伴随着咳嗽。
看那样子已经病了很久了。
“凌老太,您孙子卖了个箱子给我,没钥匙打不开,我这都卖人,人家也打不开,这不就过来问问。”
凌老太听到这儿,脸色一变,质问小男孩,“你把那箱子卖了?”
小男孩点头,“那箱子我们留着没啥用,奶奶你又要吃药,所以我卖了,还得了二十块钱呢。”
他一脸的高兴,还以为自己干了件很漂亮的事儿。
凌老太有些动怒了,“都说了不能动那箱子,你怎么能不听话呢。”
小男孩委屈,“可我们没钱了。”
凌老太沉默了,这世道没钱真的寸步难行。
想到他们说的没钥匙开不了,随即开口道,“跟我进来吧,我给你们找钥匙。”
刚才那番对话也没有避着他们三人,宁凝和张阑大概也知道凌老太为什么这么激动。
听此,跟随着凌老太的脚步进了小破屋。
老板见没自己啥事儿,索性就在外面等着。
刚刚那番对话她也没放心上,只以为老太太只是不喜欢孙子瞒着她卖东西。
至于小男孩呢,则依旧洗着他的衣服,好似刚刚那番事儿与他无关。
这边三人进了屋里凌老太直接开门见山的问道,“箱子真的没开过吗?”
两人摇头,“凌老太,箱子我们其实昨晚已经打开了了,但我们想知道你是这箱子的主人吗?”
关于钱财的事情,总要问清楚才好,真正的物归原主,再怎么这也是传家宝级别的宝贝。
“不是,但我知道里面是什么,这些年来我谁也没告诉过。”老太太有些怅然,好似在回忆什么。
“那这箱子的主人您是认识?”宁凝和张阑相视,宁凝开口问道。
凌老太点点头,“既然你们找过来了,说明你们不贪这点东西,索性告诉你们也无妨,本来我是打算带进棺材里的。”
两人都有些好奇了,等着老太太徐徐道来。
“当年我才六岁,那是第三次见到小小姐。她抱着这个箱子来投靠我们大小姐,也就是她姑姑。
当时我的母亲是府里家生子,随着大小姐一起长大,后来跟着大小姐陪嫁到姑爷家。
跟过来后,大小姐做主让两情相悦的爹娘结婚了,第二年有了我。”凌老太,有些怀念那时候的日子了。
她顿了顿又继续道,“大小姐待我们一家一直都很好,我爹娘也疼爱我。
但好景不长,六岁那年a市沦陷了,国家乃至a市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灾难,首当其冲的就是大家族。”
大概是想起儿时那段黑暗的日子了,老太太声音有些干涩。
“大小姐娘家是制香的,有家族传承的秘方,姥爷是位大善人,深受世人喜欢。
但就是因为名声太盛,率先被开刀。入侵者限老爷在一日之内交出配方和所有的钱财,并归顺于他们,做他们的走狗。
但大家族的骨气让他们不愿向敌人低头,宁死不从。只是找了个机会将唯一的后辈小小姐送了出来,投奔大小姐。”
老太太深吸了一口气,“当时姑爷是已经是上将,姑爷父亲是将军,那些人暂时不能动将军府的人,这也是a市唯一安全的地方。
小小姐送过来的时候,其实小小姐是一个人跑过来的,她自小就聪明,对于自己家到将军府的路线早就记得很清了。
我还记得,那天看到她时,身上的粉色袄子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小脸上全是黑印子,头发也是乱糟糟。不再是那个受尽全家宠爱的小小姐了。
那段时间大街小巷实在是太乱了,亏得小小姐聪明才能有惊无险的安全抵达将军府。
看到小小姐,大小姐已经知道娘家已经没了只剩她和唯一的侄女儿了。
她抱着小小姐哭了一场后,才将小小姐安顿下来。
怕小小姐伤心,大小姐便让母亲带我去陪小小姐,那是我第四次见到小小姐,和我印象中的那个小姑娘已经相差很远了。
大概是没了父母的原因。
隔了一天的功夫,将军府上下都知道大小姐娘家没了的事情。
实在是太惨烈了,为了不落在入侵者手里,送出小小姐后,全府上上下下三十多口人全部吞枪自杀了,最后还将凌府一把火全部烧毁。
a市的百姓们都知道凌府是被逼死的,集体组织了一场活动,要为他们讨回公道,可入侵者哪里是讲道理的,他们是一群野蛮人,这群组织活动的人通通被杀害。
那以后,a市人人自危,我们没有武器,肉体根本无法抗衡。
将军府保护的人也有限,终究还是败在武器不够上。
那天以后,我们同吃同睡,很快就成了最好的朋友,我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
小小少爷也经常来找他的小妹妹玩,我们愿意宠着小小姐,把她当成最需要照顾那个人。
可这样愉快的日子也没过多久。
我还记得,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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