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7章 艾伯特的一天(三)[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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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了,还是排队等等吧,万一轮到他的时候还有包子呢!”
艾伯特懊恼的嘀咕了一句,迅速挤进了队伍之中。
虽说是这么想,但艾伯特心里明白,前面排着至少六十多人,今天这顿包子肯定是吃不到了。
小吃街的美食很多,有面、有粉、有豆浆油条、有馄饨、有煎饼………
这上面每一样都是他到了生机之城后才知道世上还有这么多的美食!
艾伯特也承认其他的美食从口感上来说,都不次于包子,还有很多要比包子好吃。
但艾伯特偏偏只钟情于包子,还必须得是老山姆家的肉包子。
当初第一次尝到老山姆家的肉包子时,艾伯特竟然情不自禁的流下了眼泪。
他想起了他的妈妈,那是一种幸福的味道!
每个人都有一段深藏心里的回忆,一旦触碰到某个楔子,就会爆发的如此炽烈与势不可挡!
老山姆家的肉包子就是这个楔子,艾伯特每吃一回就会流一次泪。
他已经在巨鹿城待了将近一个月,每天都要吃上一个老山姆家的肉包子才能有一天的好心情。
艾伯特的预感没错,队伍刚前进了一半,老山姆便一脸歉意的宣布今天的包子全部售罄,需要的请明天再来。
排队的人群无比失望的散开了队伍。
艾伯特也无奈的摇了摇头,老山姆家的包子啥都好,就是好得太过分,整个巨鹿城都知道他家的包子好吃。
他最近刚学到的那个词叫什么来着?
卖方市场?!
对,就是这个卖方市场!
艾伯特越回味越觉得这个词很妙,他作为一个商人太希望这种卖方市场了。
算了,今天还是泡椒猪脚粉将就一下吧!
听说这个泡椒猪脚粉是从生机之城的核心城市钢蛮之城传到其他城市的,连那位生机之主都对其赞不绝口。
艾伯特也吃过,味道确实一级棒,里面加了很多的香料,又辣又鲜,十分过瘾。
还有那猪脚,肥而不腻,骨肉酥烂,入口即化,口齿留香啊。
就是他肠胃不太好,吃不得辣,不然要拉肚子。
想到这儿,艾伯特又赶紧掏出自己的小本本记上:“美食很多,数不胜数,王城远不能比!还有,香料过于丰富,连低贱的平民都能每天吃的起!”
“推测:生机之城拥有某种大规模培植香料的廉价方式,返回之时可以考虑大量购买!‘”
落笔后艾伯特皱着眉头想了想,又将廉价二字划掉,换成了低成本。
这是他在巨鹿城学到的,要活学活用嘛,不然可对不起那足足三百个贡献点。
改完艾伯特这才将小本子小心翼翼的放进口袋中。
到了巨鹿城后,艾伯特的间谍装备也鸟枪换炮,由原来厚实笨重的牛皮纸换成现在这个巴掌大的小本子。
起初艾伯特见到这个的时候都惊了。
这玩意儿叫纸?
当他试用了之后当即断言:这特么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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